“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受纪法素养、执纪水平所限,难免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出现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安徽亳州市谯城区沙土镇纪委书记姚建国直言,培训很“解渴”,对如何进一步规范执纪监督程序,把握好“四种形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回去后要加紧消化。
这是安徽省纪委监委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监督质量不够高”的意见,分4批对全省1450名乡镇纪委书记举办的轮训班上的一幕。同时,该省还组织召开了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市县两级审理业务培训班,制定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简明手册》等,帮助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办案质效。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进驻安徽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今年1月2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馈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方面共3项12个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先后主持召开5次常委会、6次集中学习、4次整改小组会,带头开展调研督导。委班子成员深入10个市、20个县(区)开展调研,带案约访,督办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强化压力传导。点对点对省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发送28份提示单,督促履行整改责任。
“要把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监督摆上突出位置。”省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制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聚焦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淮河行蓄洪区以及9个深度贫困县、125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监督。同时,对9个有贫困县的市年度专项治理要点进行重点审核,2个市“回炉重造”。实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受理和问题线索专门统计、专门分析、专门处置,进一步推深做实专项治理工作。
“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我们着力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纪委及时研究制定了《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细化派驻工作业务流程;多次召开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联络员会议,督促主动发现和查纠问题;建立派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报备制度,部署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目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排查问题线索32条,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深化源头治理,着力遏制“微腐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座谈会,总结推广亳州市等地探索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工作室和监察专员作用的有益做法,突出将监督力量沉入基层;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深化以案促改,起草《关于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的意见》,规范引导以案促改工作。此外,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中央专项巡视反馈以来,全省市县两级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76批次、134件,涉及乡科级及以上干部60人,持续扩大警示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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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抓好自我整改的同时,我们积极推动监督全省面上整改,坚决把巡视整改做实做细,落地见效。”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纪委监委积极协助省委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提出“十戒十做”管总要求,出台“基层减负年”具体工作举措,督促各地各单位取消自行设置的“一票否决”和“责任状”事项,严防责任下推。1至4月,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16个,处理5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9人。
此外,建立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六项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省纪委监委还召开省直部门会商会,督促19个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和移送。
“要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以‘不贰过’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拓展整改成效,落实好脱贫攻坚关键年的监督职责,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李雪原 江帮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