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尊龙凯时注册

中共潜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潜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中共潜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站 发布时间:2024-06-25 11:1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潜山市开展了巡视。2023年7月1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潜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细化集中整改期间主要工作安排,实行“周报告、旬研判、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深度剖析,深刻查摆。坚持刀刃向内,市委常委会带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省委巡视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等纳入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落实“四清单”。

(三)以上率下,认真履责。市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调度会和开展重点督导25次,研究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并牵头16个重难点问题整改。各牵头市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

(四)集中整治,建章立制。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村级债务清理化解等10项专项治理,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狠抓建章立制,制定完善市级层面制度56项。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加快推进红色资源赋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大别山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大别山精神重要指示精神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国防教育、品格教育、素质教育特色鲜明,2023年野寨中学新考取军校的20名同学致信习近平总书记,表达大别山革命老区学子赓续红色血脉、强军报国的决心,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回信勉励。实施“红源潜山”保护利用系列工程,出台《“红源潜山”场馆阵地建设及管理办法》。建成开放梅城起义纪念展并配备红色志愿讲解和日常管护人员。二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出台《推动潜山市教育系统革命传统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全市4.6万余名中小学生均参加线下实践活动和“网上祭英烈”活动。三是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深入学习《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制定《关于争创长三角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精心打造3条省级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四是发挥红色文化引领作用。与安徽省委党校、安徽省大别山革命历史研究会联合编撰发行《潜山红色文化与大别山精神研究》论文集,进一步提升“红源潜山”品牌影响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利用“红源潜山”红色文化资源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通知》,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开拓进取、奋发作为。

(2)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是专题学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交流研讨。二是深化与长三角地区产学研合作。组织3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到浙江大学开展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培训,与浙江省长兴县、吴兴区建立政务“跨省通办”合作,与上海市闵行区开展“长三角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合作。与复旦大学开展校地合作,举办“潜岳大讲堂”2期。三是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经开区与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签订共建协议,优化沪潜产业园产业定位,巡视整改以来新招引长三角亿元以上项目9个。四是出台《潜山市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增至7家,2家企业列入2024年创建名单。五是制定长三角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方案,与长三角重点城市旅行商签订合作协议30余份,天柱山景区正式进入长三角跨行政区域旅游联票机制。

(3)协同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研究出台《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市实施方案》。二是推进天柱山旅游公司市场化改革。组建运营天柱山文化旅游控股集团。编制完成天柱山旅游公司《内部机构调整及三定方案》等文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三是成功举办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暨应急演练,俄罗斯团组、突尼斯共和国驻华使节等15个国家100多位国际旅行商到天柱山考察并开展旅游业界交流活动,邀请三只羊集团到天柱山开展公益直播,拓宽境内境外旅游市场。四是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开展“看亚运 游天柱”等系列活动30余次,赴上海等多地开展旅游推介会。2023年,全市旅游人数1490.2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07.61亿元。2024年1-5月份,接待旅游人数71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6.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26%、22.69%。五是发展“康养研学”复合经济。出台《关于推进“皖美潜宿”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建成森山云宿等精品民宿70余家,“皖美潜宿”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省委办公厅调研组专题调研官庄村“文化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官庄村经验成效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六是启动建设温泉酒店。完成探矿权保留手续办理,制定推进天柱山地热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天柱山旅游公司与相关企业就地热资源探矿权及探矿成果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七是加强国保文物单位宣传推介。制作推出《跟着“国保”游潜山》等文化旅游宣传视频,播放量超亿次。编制以国保单位为特色的文化旅游精品线路20余条。八是全面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同步开展对外招商,整体街区2024年12月底前投入运营。

(4)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一是开展“一感一度”双提升行动,2023年度全市群众安全感全省排名同比上升25个位次。二是开展线索复查复核。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涉黑涉恶线索和刑事案件线索完成复核。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线索处置机制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黑恶乱”线索摸排若干意见》,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四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潜山市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潜山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查办1条工程建设领域线索、2条市场流通领域线索,侦办1起涉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5)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制定《2023年度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方案》,对政法单位开展全覆盖政治督察,发现5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并整改到位。二是对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案件开展“回头看”,追责处理4人、加重处理5人。三是提高侵财案件破案率。公安机关组建打击传统侵财专业队,2023年传统侵财案件破案率提升至71.9%。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2021年西河大坝护栏铁链被盗案做到案件不破、专案组不撤。五是依规办理市民更名工作。对因变更姓名而网上信访的群众安排一对一联系服务,前期信访人员9人中7人姓名已变更,另2人确认不更改姓名,常态化依规开展更名工作。

(6)大力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一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追责问责5人。二是根据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巡视反馈需要整改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完成整改。三是制定《潜山市自然资源管理日常巡查“六个一”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新增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完整准确,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欠缺方面

(7)大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一是招大引强。2023年以来新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5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二是实施工业“向上”行动。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增至164家,工业用电量增长18.8%、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1.6%,工业用电量、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幅均居安庆第一。三是加快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49项,22家企业入选2023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新增7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企业获批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1家企业成功申报为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与东北大学合作共建潜山东大智能制造研究院。

(8)做强经开区主平台。一是优化产业布局。经省政府批准,经开区主导产业优化调整为医药制造、装备制造、刷业,锐业制药、卫康制药等一批医药健康产业加快发展;慧儒铜箔、鑫辉源锂电、晶优光伏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小刷子做成百亿大产业”获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被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重磅报道。潜山经开区在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名次稳步上升。二是推进项目投产。成立正鑫半导体、恒万新能源等29个项目专班,2023年以来已投产项目22个、总投资67.8亿元,鑫辉源锂电、锐业制药实现入规。三是扎实开展亩均效益评价。盘活闲置低效用地144亩,2023年以来新签约20个亿元以上项目总投资149.53亿元,亩均投资强度大幅提升。

(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办结超期未办结事项,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建立审批服务事项超时预警机制,未产生新的超期未办结事项。二是兑现惠企政策。解决180家企业反映惠企项目申报兑现难问题。2023年以来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兑现奖补资金4992万元。三是助企纾困解难。“一企一策”解决88家企业反映融资难问题。组织银企对接活动6场次,推出“新市民贷”“集体共富贷”等惠企金融产品。2023年全市新增贷款50.5亿元、同比增长20.42%。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政务服务“树形象”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25个,批评教育26人。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件1人,给予党纪处分并通报曝光。五是开展专项监督。在全市开展“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监督监测、通报曝光、容错纠错备案四大平台。

(10)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拉高标杆创示范。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度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获“好”等次。建设梅城等5个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园,打造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聚区。创新开展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四宜”特色村镇建设,相关做法列入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场会典型案例,全省和美乡村建设现场会在潜召开,成功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全国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全省“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重点县。二是加强项目资产管理。5个巡视抽查乡镇完成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扶贫(衔接)资金使用及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专项排查整改、“三核三防”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三是开展全面排查。因就业农户回家采茶而季节性暂时停产的4个村扶贫驿站已恢复生产;黄泥镇前进村、龙坦村扶贫驿站已报批关停,目前前进村驿站作为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受益,龙坦村将驿站改造为龙灯非遗陈列馆。四是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2023年以来,新增监测对象345户883人,风险消除126户445人。

(11)大力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一是强化现代农业招商。2023年以来成功招引亿元以上现代农业项目14个,喜翔禽肉食品加工、寿光模式智慧农业示范园等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建成投产。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9家,3家企业取得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3家企业入围“皖美农品”区域品牌。二是做强茶产业。建成“天柱剑毫”品牌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天柱剑毫茶”国家供销行业标准评审,天柱剑毫获2023年长三角斗茶大赛金奖。在五庙乡、塔畈乡开展小茶厂整合试点。三是做火民宿产业。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校舍,培育了茶庄等3个精品民宿片区和天柱山天寺等4个大众避暑民宿片区,发展精品民宿70余家,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四是做大瓜蒌产业。发展瓜蒌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110余家,培育瓜蒌新品种26个,成功创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3家,授牌“中国瓜蒌之乡”。五是做强油茶产业。发展油茶16.1万亩、万亩以上油茶乡镇5个,最高亩产鲜果2520.6斤、安徽第一。六是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出台《潜山市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3—2024年)》,培育安徽好网货产品12个、年网销额百万元农产品品牌11个,创成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1家。2023年,完成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11.36亿元、同比增长9.97%,其中农产品销售额达1.56亿元、同比增长30%。

(12)积极推进村级债务化解。一是按照“一乡(镇)一方案”要求,制定村级债务化解方案,力争3年内重点村债务得到较大压降、5年内存量债务基本化解。二是对各村债务全面核查、甄别。三是通过及时结付工程款、债权清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对村级转移支付力度等多种方式化解村级债务。四是制定村级债务管控方案,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将村级债务作为市委巡察和审计监督重点内容,从严控制新增债务。

(13)严格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2023年以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暨市级总河长、总林长会议3次,开展“林长 检察长 警长”巡林2次、“河长 检察长 警长”巡河(湖)4次,潜水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问题发现、交办、解决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以来,查处涉河案件20起、涉林案件72起,涉林涉河违法案件案发数、举报件呈双下降态势。三是开展砂石开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对河道和非河道区域砂石资源私挖盗采、超采滥采等非法开采砂石行为全面排查,依法立案查处7起,追责问责1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加强砂石管理。

(14)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国家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通过强化扬尘管控、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督查巡查等形式提升空气优良率。2023年全市空气优良率为92.3%,同比上升3.9%。二是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完成6条黑臭水体整治。两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其中一半时间达到ⅰ类标准。三是及时规范处置危险废物。2022年小微企业产生的3.3吨危险废物全部规范处置,2023年产生的5.7552吨危险废物及时规范处置。开展小微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常态化做好危废及时规范处置工作。

(15)扎实开展农村“三大革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出台了《关于实施“千万工程”打造“四宜”特色村镇建设徽风皖韵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7个村入选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名单。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修订完善《潜山市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潜山市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垃圾保洁、收集转运等问题督查巡查,确保城乡散落垃圾及时清理到位。三是因地制宜解决农村污水处理问题。制定了137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分批分类推进治理,已完成2023年度25个村污水治理任务,正在推进2024年污水治理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农村改厕。2023年4000户改厕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2024年农村旱厕改造任务已完成62.5%,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

(16)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一是提升医疗水平。市立医院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新区(一期)均已完工,新引进卫生专业人才50人,2023年我市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床位数达3.1人、2.45人、5.3张。二是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出台《潜山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在岗的118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了全覆盖培训。三是提升暖民心就业促进行动质量。全面摸清失业人员底数,2023年以来,新增就业2198人,开发岗位1151个、安置人员413人。

(17)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一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学活动,举办潜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表彰12位道德模范;全新打造潜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每月开展文明实践活动20余场;开展志愿服务项目300余个,注册志愿者达7.6万人。二是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出《张恨水书信》《新四军母亲》、黄梅戏舞台剧《张恨水》等优质文化作品,常态化举办群众文艺汇演、“送戏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三是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2万余份,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25万份,推动精神文明理念深入民心,农村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修建豪华墓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四是整治民间赌博风。2023年7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检查娱乐服务场所6000余家次,立涉赌刑事案件1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2人;受理涉赌行政案件81起,行政处罚198人,涉赌警情大幅下降。

(三)贯彻落实制度要求不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短板方面

(18)加强市委对同级人大、法院党组的领导。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等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健全人大监督机制。制定潜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产业奖补项目监督的相关暂行办法,将重大建设工程、重大招商项目纳入监督范围。三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扎实开展“江淮风暴”集中执行月雷霆攻坚行动,对未执行案件全面核查,执行到位8.2074亿元,恢复执行到位率提升至92.22%。

(19)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一是发挥深改委牵头抓总作用。2023年以来,召开9次深改委会议研究推动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制定了《关于加强改革任务督促督办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重点改革事项完成。二是加快推进源潭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压实市委编办、源潭镇等相关部门推进改革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配套政策,加强源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完成6家国有企业和11家粮食企业改制工作。完善潜润集团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完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组建潜山市潜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出台《潜山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操作流程的通知》,明确规定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安排必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前按要求提供上级政策依据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评审意见、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二是提升法治能力。将法制教育作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提升广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依法优化砂石站“三定”方案,严禁砂石站参与执法,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防范赋权违法等砂石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发生。四是加大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制定《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制度(试行)》《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消费投诉“六快”工作方案》,对2020年以来投诉举报进行“回头看”、2022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完成投诉举报件自查和案卷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65个。加强投诉举报件登记台账案源管理,2023年以来登记2723件,诉转立案110件。五是提升财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全市75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财务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204个;市财政局对全市75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违规行为及公务招待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296个。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两轮廉政谈话,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2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市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4次,巡视以来开展7次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

(22)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一是“雪亮工程”已建成投用。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两年实施完成724公里农村道路生命安防工程,其中,2023年162公里乡村公路安防工程已完工,2024年562公里乡村道路安防工程已完成243.664公里;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占比大幅下降。三是强化校车安全。制定《潜山市校车试点运营服务工作方案》,其中6辆19座专用校车已于2024年1月在痘姆乡开展校车服务试点,并根据试点运行情况,逐步增加校车数量及服务范围。加强对社会接送车辆监管,属地乡镇联合公安、交运部门加大社会车辆超员超载、“带病”运行情况的执法监管,加强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四是强化消防安全。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完成487家服装厂、家具厂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五是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2023年7月份以来,核查“两卡”线索138条,上报省反电诈联席办联合惩戒140人,对161名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抓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嫌疑人162人,执行逮捕27名帮信罪罪犯,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案率大幅下降。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力方面

(2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酒驾专项行动、“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24)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守纪。一是增强思想自觉。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规守纪。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突出问题一体查摆剖析整改。三是开展监督谈话。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及乡镇、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并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全面排查清理。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企业兼职清查工作,利用安庆市纪检监察智慧监督平台,办理我市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预警信息391件,批评教育处理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五是建章立制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管理的暂行办法》,开展常态化排查。

(25)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潜山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政治监督谈话对履行“一岗双责”不严的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政法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行动,对排查出的5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反馈意见,均已整改到位。开展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项目999个,发现并整改问题343个。开展奖补资金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追回奖补资金51.57万元,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开展自然资源管理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个,追责问责处理11人。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作风问题313个,批评教育和处理40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督促开展警示教育180场次。四是出台《潜山市纪委监委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报告登记备案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说情干预。

(26)加强监督协调衔接。一是落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中共潜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中共潜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二是拓宽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制定《关于加强市委巡察机构抽调干部的管理办法》,提升巡察能力水平。三是完善线索移交联动机制。市法院对未及时移交线索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制定了《潜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问题移送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报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及犯罪案件线索的通知》,落实违法犯罪线索“10天一报”机制。

(27)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市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治监督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印发《潜山市纪委监委关于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二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责。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见效的通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执纪。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追责问责处理15件19人。全面排查起底党的十九大以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处理2人。

(28)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快超期件办理。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全市超期未结问题线索和案件开展督办的实施方案》,超1年未办结的8件线索,已销号7件,剩余1件作为重点问题线索关注,其中2件超2年未办结件均已销号。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和超期预警件台账,每月底向承办部门发督办提示单。二是提升执纪能力。针对巡视指出的执纪不规范、不深入、不严格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强化举一反三,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责令7个纪检监察机构作出书面检查,对5个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9)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一是制定《潜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潜山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工作清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工作指导。二是优化完善《潜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考核。三是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市纪委监委对2023年以来“零立案”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部分派驻机构监督范围进行优化调整,调任2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

(30)整治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乱象。一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潜山市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关于违规打招呼干预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办结企业诉求1条。二是严厉打击围串标行为。办结1起串通投标案件,对4名涉案人员作出有罪判决,退缴违法所得274万元。三是强化规范管理。自2023年6月份起,按照2023年5月安庆市公管局印发的《安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宜公管〔2023〕45号)执行,提升招标代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对主管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其党组举一反三。

(31)开展违规借贷问题整治。一是开展深化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借贷问题10件10人。二是开展案件复查复核。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违规借贷案件进行“回头看”,其中1件变相受贿问题已追究刑事责任,1件撤销原诫勉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印发《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拍摄警示教育片《正风肃纪 一严到底》,发放《正风气提效能促发展学习教育读本》,分层分类加强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

(32)加强奖补资金监管。一是开展奖补资金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追回奖补资金51.57万元,追责问责7人。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农业农村、科经、商务等部门日常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奖补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整改。三是完善奖补政策和审核机制。修订完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奖补政策,实行奖补政策兑现前置审核,推行“免申即享”,2023年以来,通过“免申即享”兑现奖补资金4992万元。

(33)抓长抓常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一是开展重点整治。开展“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问题39件57人,通报曝光11件13人。二是开展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各预算单位完成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自查发现并整改24个四单不齐全问题、27个四单不规范或内容不完整问题。组建4个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核查复查,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134个。20家单位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精文简会。印发《关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提醒函》。2023年市委(市委办)发文数量较2022年同比下降10%,市政府(市政府办)发文数量同比下降6%;会议数量同比下降。

(34)整治干部赌博风。一是开展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酒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赌博问题并通报曝光。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对受处分公职人员较多的个别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方面

(35)充分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一是激励干部争先赶超。建立健全产业振兴“赛马”机制,出台《关于激励干部争先创优的若干举措》,皖美潜宿、刷业集群等工作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经验全省交流,“四宜”村镇特色做法入选全省乡村振兴现场会典型案例,2023年以来71项工作获省级以上表扬激励。二是增强干部抓发展能力。开展“对标沪苏浙、潜山见行动”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提升班子能力。选派干部赴宁波海曙、浙江缙云、池州贵池、上海平台公司体悟实训、挂职锻炼。三是开展非工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合同和产出监管合同“双合同”监管,组建巡查专班常态化开展巡查。

(3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印发了《关于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决策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操作流程的通知》,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依法决策程序。完善《潜山市招商引资闭环管理方案》,明确重大项目的重大支持政策决策前须经过法务、财务尽调,召集专家评审,给出明确评审意见,依法进行风险评估。三是举一反三,建立重要政策制定前合法合规性审查、社会稳定和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潜山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潜山市“四重”工作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试行)》,确保各类政策文件符合上级文件精神。

(37)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二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市委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未落实的19条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扫黑除恶、砂石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一体查摆剖析。四是规范组织生活。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省委巡视以来,市委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38)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一是加强政策学习。通过组工大讲堂等形式,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各项政策要求。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巡视指出的少数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举一反三,在干部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酝酿环节,对干部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情形进行梳理研判。

(39)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一是梳理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年轻干部情况,对发生问题较多的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对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处分的公职人员较多的个别乡镇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加强实绩考核运用,贯彻落实“发展退位、干部让位”实施意见,对实绩靠后的单位干部暂缓提拔重用和晋升职级。三是强化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重点就干部监督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监督工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结合主题教育,将年轻干部教育监督培养作为重点课题。

(40)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一是健全完善激励举措。制定《关于激励干部争先创优的若干举措》,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强化干部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日常管理。三是加强关心关爱。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出台《潜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保障职工休假权利。

(41)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潜山市人才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等,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兑现生活补贴等奖补资金160余万元。2023年以来累计举办招聘会151场,签订意向协议3079人。二是加大急需紧缺性专业公务员招录力度。2023年以来通过公务员转任、考录,已补充城乡规划、经济学、旅游管理等专业公务员28人。三是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印发《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产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优化《企业人才激励办法》,制定了农村创业带头人培养鼓励政策。2023年以来,对700名高素质农民进行培训,推荐5人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头雁项目”培育计划,指导17名农业“土专家”获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开展电商类人才培训班15期、培训750余人次。

(4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优化调整考核指标。修改完善《潜山市2023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法》,6个单位因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取消2023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资格。二是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2023年以来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研究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分类指导。举办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出资人(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及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模范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16个单位成功创建模范机关,市直单位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率达98.5%。召开紧密型医共体党建工作推进会,优化市立医院党支部设置,增加中医院党委职数2人。完成了液化气站后进党组织整顿工作。制定《开展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调研评估的方案》,对全市各党委(工委)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开展集中调研评估。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截至2023年底,79所中小学中已按规实行书记、校长分设或配备专职副书记68所,达到省规定在2023年底占比达80%的要求,下一步继续按要求做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调配工作。

(4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一是推深做实基层党建。制定《全市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通知》,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村班子“届中”分析研判,完成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调整村党组织书记2名。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参加省、安庆市专题示范培训班等,举办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选派干部“擂台比武”,提升村干部治理能力和带富能力。三是落实“党建 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和阅批来信等工作要求,2023年以来,市党政主要领导公开接访下访33批34人次、阅批群众来信838封。四是建立《民声呼应》“四快一规范”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民声呼应办理工作机制强化源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方案》,编印《潜山民声摘报》56期,将心比心解决群众诉求。

(六)履行整改责任不够有力,巡视整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44)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对上轮巡视整改开展“回头看”、问题大起底。二是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各单位上一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指出的问题或风险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内容,进行专题报告。三是加强编制管理。完成了全市行政超编人员消化。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舆情管控机制,运行舆情大数据中心监测系统,今年以来未发生较大网络负面热点舆情。五是精文简会。印发《关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提醒函》,2023年,市委(市委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发文数量和市本级会议数量均有所下降。六是强化重点整治。开展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酒驾专项行动和“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赌博、“两违规”问题。

(45)严格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一是落实监督责任。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政治监督谈话,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好巡视整改监督责任进行约谈,并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规范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完善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对巡视移交的6件问题线索完成“回头看”,对其中1件案件进一步追责问责处理1人。三是开展案件复查复核。对近年来招投标案件进行梳理,今年以来新增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15件;完成2022年以来涉粮领域案件“回头看”,新增问责27人、加重问责13人,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9项。四是强化整改组织监督。市委组织部完善并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提升整改质效。

(46)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集中整改期后,持续调度推进未完成整改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干部日常违规违纪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2018年以来给予第三种形态以上处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其中4件案件组织开展“一案双查”,立案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

三、坚持久久为功,从严从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任务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纵深推进整改落实。

(一)强化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市委持续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给野寨中学新考取军校的20名同学重要回信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目标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推进和长期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定期盘点调度,直至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强化统筹结合,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制度化,坚持“四个融入”要求,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推动现代化美好潜山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尊龙凯时注册的联系方式:电话0556—8921721;邮政信箱:安徽省潜山市潜阳路441号潜山市委办公室(邮编:246300);电子邮箱:aqqsxwb@163.com。

                                                                                                            

                                                                                                                                                                                  中共潜山市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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