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6日,安徽卫视公共频道《夜线60分》栏目,对我市刘某某反映生育保险报销难问题进行了报道。根据市委安排,市纪委监委对此次报道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刘某某,女,2012年至今在我市某塑业公司工作,2017年3月起,其所在公司因经营困难欠缴职工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2018年10月,刘某某生育二孩,其从市人社局医保窗口得知,公司欠缴了生育保险费,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刘某某多次找公司交涉,要求尽快补缴生育保险欠费均未果,遂于2019年12月6日登录国家信访局网站,反映其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问题。
2019年12月9日,市信访局将该信访件转市人社局处理,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主任段余根会同有关人员就刘某某信访反映问题先后与市税务局、市医保局等单位进行协调,在未正式征得市医保局同意的情况下,市人社局于12月12日答复刘某某:“潜山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对该单位进行了生育保险费催缴,该单位已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待基金到账后,即可到医保局办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手续”。经查,2019年12月10日下午,刘某某用人单位凭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市税务局窗口仅补缴了刘某某一个人的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将此笔费用单独核实为刘某某的生育保险费用,但上述答复意见未将用人单位仅补缴了刘某某1个人的生育保险费注明清楚,存在歧义和瑕疵。
刘某某接到市人社局信访答复后,于2019年12月20日到市医保局服务窗口要求兑付生育保险待遇,窗口工作人员告诉刘某某,用人单位仅补缴了其个人的生育保险费,未缴清所有职工生育保险费,不能兑付其生育保险待遇。刘某某于是到潜山市信访局信访。2019年12月24日,潜山市信访局将该信访件转市医保局办理。12月25日,市医保局答复刘某某,在单位缴清欠费之前,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市医保局在办理该信访件过程中未主动与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对接。
为此,2020年3月以来,刘某某多次拨打安徽卫视公共频道《夜线60分》栏目热线电话,向媒体反映了其个人诉求。2020年4月10日,安徽卫视公共频道记者先后到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进行了暗访,并于4月16日对刘某某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报道。从报道情况看,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郑小华没有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市医保局医疗保障科负责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聂学林态度生硬、言语失当,造成较坏影响。
综上所述,市人社局在刘某某信访件办理过程中,未正式征得市医保局同意,草率答复信访人,且表述上存在歧义和瑕疵,造成信访人误解并再次信访;市医保局片面强调基金安全,没有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在解决群众诉求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属于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记者暗访过程中,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未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态度生硬、言语失当。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决定对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进行通报批评;分别对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港生,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市人社局党组对段余根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市医保局党组对聂学林进行诫勉谈话。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检视对照,深挖思想根源,深化集中整治,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建设中层、赢在执行”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通政策落实中梗阻,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